114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國小班尚有名額開放個人報名
發布日期 2025-05-09 15:00:00
文藻推廣部開設114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國小班」1 班
本計畫薦訓作業初步調查後尚有名額,由本校自行招生 (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6月6日止郵戳為憑(免備文),請勿親送
錄取名單預計6/25(三)下午3時前公告,如有提早公告會主動以簡訊及email通知錄取人員。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0983號函辦理。
二、計畫名稱:114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三、課程內容:
◆第一階段:雙語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知能發展( 3學分/54小時)
◆第二階段:雙語教學實務及教學省思─國際鏈結線上課程( 2學分/36小時)
◆第三階段:雙語教學成效評估與回饋(1學分/18小時)
◆第四階段:回流課程 (0學分/6小時+12小時)
四、招生對象:(依以下順序錄取,暫不開放曾修畢本學分班之學員再次參與)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薦送名單----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
◆第一順位:參與國教署雙語教學計畫(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或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具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或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部分教師可能不具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
◆第二順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且具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部分教師可能不具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
◆第三順位: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且具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部分教師可能不具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
(二)若有餘額由本校自行招生
◆第一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在職專任教師。
◆第二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第三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第四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6月6日止郵戳為憑(免備文),勿親送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資料:請於規定報名日前繳交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807679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文藻外語大學推廣部胡詩萍 收,並於信封袋上註明(報名114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檢附資料:
1.報名表正本(如附件,需加蓋學校印信)
2.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必備、若尚未取得國小教師證,則不符報名資格>
3.服務學校之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聘書須有聘期包含112-2學年度,並可查驗專任或代理教師)
4.畢業證書影本
5.CEFR B1等級(至少應通過聽讀)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或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
6.報名參訓切結書
7.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
※除報名表應為正本外,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或蓋章。
(三)錄取公告:本校將於114年6月25日,於本校推廣部網站(網址:https://c049.wzu.edu.tw/)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開課注意事項等事宜。。
(四)報到:報到期間正取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將依規定通知備取生遞補上課。放棄錄取資格者,未免訓額浪費請主動於6月30日前回傳放棄修課切結書,將依規定通知備取生遞補錄取。<若因故要放棄請務必提早告知,以利本校通知備取人員,以免浪費訓額>
六、開課資訊:
(一)開班起訖日:114年7月16日至115年8月31日。(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二)上課地點:文藻外語大學,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三)上課時間:
1.第一階段:114年7月16日至114年8月1日(暑假)週三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1天6小時,計9天。
2.第二階段:暫訂114年9月16日至115年1月13日(學期間),每週二(晚上)1次,每次2小時,計18週。
3.第三階段:暫訂115年2月4日至115年2月6日(寒假)週三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1天6小時,計3天。
4.第四階段:暫訂115年7月6日、115年7月8日、115年7月10日(暑假)週一、三、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1天6小時,計3天。
七、課程評量及修課規定:
(一)第一階段課程請假不得高於9小時(至少出席45 小時)。
(二)第二階段課程請假不得高於6小時(至少出席30小時)。
(三)第三階段課程請假不得高於3小時(至少出席15 小時),且通過教學評量項目。
★任何請假別皆列入缺席時數。
八、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條件:
(一)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得申請於首張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二)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116年9月30日前)取得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始得申請於首張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更多資訊請參閱簡章。
九、訓練費用:教育部編列經費補助,經錄取者不另收費。(汽車證800元/機車證250元,適用於全期課程期間,於開課日洽本校推廣部辦公室辦理)
本校保有最終解釋權,敬請理解。
本案承辦人:胡小姐
服務電話:07-3426031分機3522
EMAIL:99862@mail.wzu.edu.tw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15:00-21:00